平凉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  • 时间:2023-01-09 2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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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平凉市畜牧兽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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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现发布《平凉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》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

        一、总体情况

        2022年,市畜牧兽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统一部署,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,准确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,强化决策执行公开,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        (一)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。2022年,市畜牧兽医局把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,我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、公开的内容、公开的形式、公开的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,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,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,规范工作流程,落实各环节责任,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。2022年,我局通过单位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类信息72条,其中,信息公开指南1条,机构信息1条,政府公开制度7条,公示公告类信息17条,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,人事信息1条,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信息20条,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,办理答复人大政协议案提案5项;发布工作信息654条,在各类媒体网站累计发布畜牧兽医工作信息1396条。

        (二)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,修订完善《平凉市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》《平凉市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》,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、办理、答复,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,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。2022年市畜牧兽医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。

        (三)强化政府信息管理。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,按照“先审查、后公开”“谁制定、谁审查,谁公开、谁负责”和“一事一审”原则做好保密审查,确保内容准确,无失泄密事件发生。

        (四)完善公开平台建设。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,方便群众获取信息。通过局网站、局微信订阅号等渠道,及时将部门职能职责、人事信息、机构实施、财务预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开支等情况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,接受全社会监督,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。

        (五)夯实监督保障机制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,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,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、保密审核、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,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,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,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,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。

       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0

2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        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       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    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        (一)存在的主要问题

        2022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,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:如,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;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;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;公开内容不具体,重点不突出;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、覆盖面不广;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。

        (二)改进措施

       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:一是提高站位,深化认识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、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,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,进一步统一思想,深化认识,确保组织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位。二是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,进一步加强与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合作力度,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,扩大信息覆盖面。三是规范程序,严格发布。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、编制、审查、发布、监管等各环节程序,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,加强监督管理,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,避免互相推诿、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。四是加大培训,提升质量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,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,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升信息质量。

        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        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规定的按件、按量收费标准,本年度平凉市畜牧兽医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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